美國在台協會(AIT)近日公布雷根政府的兩份解密電文,是關於一九八二年美中「八一七公報」簽訂前後對台灣「六項保證」的立場。AIT的新聞說明完全未提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卻以「『六項保證』始終是美國對台及對中政策的根本要素」作為結論。刻意忽略一中政策,雖反映了川普政府對中國的態度,卻不代表「一中政策」就此消弭,更不能上綱為美國政府處理兩岸問題自此奉「六項保證」為尊。果然,國務院亞太事務助卿史達偉第二天就重申了一中政策。
畢竟,六項保證是因「八一七公報」而來,而八一七公報又沿襲了美中「上海公報」與「建交公報」以來的「一中政策」精神。儘管川普為了連任狂打「貶中」牌,但除非其政府已決定棄絕一中政策,並提出新的兩岸政策論述;否則,自上海公報後定調迄今已四十八年的「美國一中政策」絕難更動。六項保證也只是在「一中政策」之下,規範美中台關係的一項準則;它對台灣或許很重要,卻不是美國一中政策的全貌。
八一七公報的核心內容,就是如何減停對台軍售;其前提是,中國必須用和平方式解決台海歧異。如此,美國才可能履行公報第六條的主要內容:即美國將逐步減少對台軍售,並在一定的時間內,「導致最終的解決」。
美國對台灣六項保證的內容除軍售外,還涉及其他重要面向,包括:一、並未同意設定終止對台軍售的日期;二、未同意對台軍售前徵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見;三、不會擔任台北與北京間的調人;四、未同意修正《台灣關係法》;五、未改變對於台灣主權的立場;六、不會對台施壓,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AIT公布的解密電文中,有一件是當時國務院政策次卿伊戈柏格在八一七公報簽署前一個月,發給AIT台北辦事處長李潔明的密電。但因內容必須傳達給當時北京與台北的領導人鄧小平和蔣經國,副本也給了美駐北京大使館。從電文可以發現,公報宣布前,國務院就要求當時的駐北京大使恆安石轉知鄧小平,「美國不會停止對台軍售」,就算北京因此降低兩國關係,也無所謂。
電文也臚列多項談話要點,要求李潔明轉知蔣經國,包括美國會和中國簽署一項公報,其中一項談話要點就等於是後來構成「六項保證」的主要內容,向蔣經國保證「美國對台軍售不會停止」,也不會接受中共「限期停止」的要求。另一項要點,則是著手安排台北與美國的軍事檢討會議,美國將出售F5E戰機給台北,並從西德購買F104GS戰機,再轉移給台北。
這是雷根政府以實際「軍售」行動,在理應反對軍售的八一七公報簽署前,提前落實了後來「八一七公報」和「六項保證」的精神。其間,或許也想間接傳達,「台海尚未和平,同志(鄧、蔣與美國)仍需努力。」此外,雷根還藉此電文,要李潔明轉達他對蔣經國與台灣人民福祉的關懷。
質言之,在八一七公報簽署前,雷根政府已分別讓北京與台北的執政者了解:北京雖希望華府對台軍售「在一定的時期以內終止」,但華府也表明會藉由八一七公報「虛晃一招」。美國除了在公報簽署前一個月,透過李潔明傳達美方承諾給蔣經國外,在八一七公報後,也透過「六項保證」的間接宣示安撫了台北。
六項保證第一次公開,是八一七公報簽署後,雷根政府在台北的催促下,由當時的國務院亞太事務助卿何志立,在國會被動回答議員質詢時提出。這次AIT公布伊戈柏格的密電,意在挺台,有意無意間卻打開了塵封近四十年的潘朵拉之盒:無論是八一七公報或六項保證,其實都是美中台三方領導人,在對結果早已心知肚明的情況下,非常有默契合演的一齣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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