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最近一次讀到讓你感動的詩,是多久以前的事?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又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詩作曾經是我們文化最重要的創作模式,是語言與思想來源,用來激發熱情,提高觀察力,還可以團結群□,抒發不滿,或者,至少能夠幫助認識一堆野生動物的名字…
可是,現在台灣還寫詩讀詩的人,已經不多了。相對地,在美國新總統拜登就職典禮上,青年桂冠詩人,廿二歲哈佛畢業生亞曼達.高曼用一首「峻嶺吾登」,成為全場焦點。美國國會暴動發生當晚,高曼寫完這首詩最後剩下的一半。在短短五分半鐘裡,她詠嘆改變、譴責邪惡,剖析現況、然後用勉勵與希望結尾──「光明永遠都在,倘若我們有勇氣察覺光明,倘若,我們有勇氣成為光明」。
「峻嶺吾登」不僅成為社群媒體熱搜、席捲典禮目光,還攻占暢銷書排行榜冠軍,更厲害的是這本書甚至尚未出版,現在僅是預售而已。美式足球超級盃將於本周末展開,在湯姆.布萊迪與派崔克.馬洪兩位聯盟頂尖四分衛登場廝殺前,高曼亦將親臨現場發表新詩作品,頌揚辛苦對抗疫情的醫護人員,聯盟當天並會致贈原本應該是天價的門票,邀請七千五百位醫護觀賞比賽。
連職業美式足球總冠軍賽都跟詩作發生關聯,乍聽之下似乎有點超乎想像。不過,其實詩一直在英文文學裡扮演重要角色,像高曼並非首位出席就職典禮詩人,之前甘迺迪、柯林頓,以及歐巴馬總統時期皆有先例,換句話說,詩作在中文世界逐漸式微,在英文語系卻仍然持續發展。
為何有如此顯著差別呢?或許可以從高曼開始說起,她在典禮朗誦「峻嶺吾登」的方式,用在詩作表演稱作「口說」(Spoken Words),強調用語氣和聲音闡釋韻腳,不再僅是朗讀詩詞而已。此類表演模式從廿世紀後期被廣泛運用,在社會運動界頗受歡迎,嘻哈音樂中許多元素亦由此衍生,這也是高曼唸詩聽起來跟熱門嘻哈舞台劇「漢米爾頓」有些神似之緣故。
英文詩一直隨著語言與社會演變,在現實生活裡可以是歌詞,是社會改革,或是個人療癒,也是學校教育不可或缺環節。歐美學童從小就學詩,不過孩子們先學的不是讀詩,而是寫詩。在那種學習環境裡,用自己語言寫詩就像歌唱一樣自然,不用強背強記也不用囫圇吞棗,如果因此對創作產生興趣,閱讀習慣應當會隨著培養起來。相對之下,中國大陸至少還能用「詩詞大會」電視競賽誘人模仿古詩創作,在台灣詩詞教育仍從強迫背誦課文開始,再從強迫背誦課文結束,頂多記得些許古人風流,離真實生活只是越來越遙遠。
希望未來也有那麼一天,我們能夠找回自己語言,找回屬於自己的詩。(作者為運動文學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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