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信,在所有的佛教徒中,大部分是沒有皈依過的;因為,皈依了三寶的人,固然會燒香拜佛,但會燒香拜佛的人,則未必已曾受過三皈的儀式。雖然未曾皈依三寶,他們卻依然自稱是佛教的信徒,我們自也不必否認他們的信仰。 有人主張:信佛只要心誠,何必一定要皈依?這種觀念,乍聽似有道理,實則不合要求。比如學生求學,首先要辦註冊的手續,否則的話,校中不會有其學籍,即使勉強旁聽,也不會得到學歷的文憑。一個正常情況下的學生,必定是按照學年學程,而逐級晉升的:最初進小學,先註冊,進中學與大學,除了註冊,還得舉行考試,看其是否有此求學的能力,但是不進小學便想取得大學文憑,乃至取得博士的學位,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如要信佛,應從皈依三寶著手,皈依三寶雖為進入佛門的第一步,但如不走第一步,豈能走出第二、第三步來?要走第二、第三步,必定先從第一步開始。佛弟子的等第,是以所受戒別的層次而定:皈依三寶,是最先的基層;往上還有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一切戒皆以皈依三寶為根本。皈依三寶既是入佛信佛的第一步,佛教不捨一切眾生,故對請求皈依者的尺度,放得特別寬大:六道眾生,除了地獄之中的受苦太大、太多,無暇皈依三寶之外,其餘的不論人、天、神、鬼、畜,只要發心皈依,佛教無不接受,這也正像凡是學齡已屆的兒童,不論貧富貴賤、智愚俊醜,不假入學的甄別,一律可以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如要再進一步,就要講求資質的揀擇了。 還有人以為自己已有看經的能力,自己可以直接向佛經之中,探求他們的成佛之道,所以不必皈依,同樣可以得到學佛的受用。這在理上說,似乎可以通融,但從事相的規制上說,那就錯誤了。佛經是由佛陀所說(也有是出於佛的弟子們所說),再由佛的出家弟子們結集成編,傳之後世;如說只知佛經而忽略了說法的佛寶,以及流傳法寶的僧寶,充其量,只是皈依了法寶,這是忘恩的行為!佛教雖以法寶為主,解脫之道皆由法寶之中流出,但是法寶的產生,必須佛寶與僧寶為之完成,所以三寶是不能分開的。 如果講到制度或規式,信佛而不皈依三寶,等同一個愛好中國風土文物的外國人,跑到中國居住下來,並不申請變更其原有國籍的登記,便自稱為他是中國的國民,他或可能受到中國人的歡迎,但他終究不是中國人,他可以盡其中國國民的義務,但終不能享受中國國民的權益。同樣地,一個不受皈依而又自稱是佛教徒的人,他雖或可得到一些佛法的好處,但終不能獲得身分上的印證。這不是多餘的執著,乃是必須的手續。故在佛經中說,世人雖然行善,終不能滅除先世的惡業,若能受了三皈依戒,便能滅除先世的惡業。 受皈依,既是形式上的問題,更是心性上的問題。受皈依時,不僅口中念著,身體拜著,心裡還得想著。主要還是在於心的領受——納受三皈戒體,戒體須由已先受了三皈戒的人,師師相傳,這是法統的一脈相承,在凡夫而言,不能無師自證,所以三皈依,不得在佛菩薩像前自誓自受。由此可知,求受三皈依的莊嚴性和重要性了。 --- 摘取自《戒律學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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