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各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落差大,霧峰公有零售市場採競標招商,攤商陳情費用太高。圖/議員李天生提供 | | | 台中市各公有零售市場攤位、鋪位使用費落差大,月租金相差達七倍,民進黨議員李天生批評,縣市合併已12年,但原縣區普遍高於原市區,攤商陳情不公平,要求統一收費標準。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已著手研擬收費標準草案,將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中市有42處公有零售市場,鋪位每月使用費最高前三名為第一市場12010元、霧峰市場10304元、建國市場9076元,最低為后里第三市場1710元、烏日第一市場1900元、何厝市場2196元。 至於市場攤位平均價格差不多,最高為太平公有市場4172元,其次為建國市場3260元、福安市場3123元,最低是后里第三市場535元;太平、霧峰與外埔公有市場依得標金額收費。 李天生說,各市場攤鋪位使用費高低不一,價格相差懸殊,其中原縣區收費由代表會審查通過公告實施,縣市合併後,不僅各地公有市場收費不同,原縣區收費還高於市區,因而出現抱怨。 以霧峰公有零售市場為例,採競標方式招商,由價高者取得攤鋪位使用權,收費遠高於市場行情,攤家多年來陳情要求調降租金。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原台中縣的市場是沿用舊制,使用費落差大,已研擬「台中市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各公所可按攤鋪位置優劣、營業種類等狀況核定租金。 依收費草案試算,原本租金偏高的原縣區,使用費多數會調降,原本租金較低的市區則調漲,霧峰市場平均調降30%,但北區中德市場鋪位使用費恐調升3倍。市府強調,將加強溝通,議會審議通過後,113年市場攤鋪位重新簽約時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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