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社會那幾年,與女朋友合作開了一個工作室,生意不是太好,為了增加收入,女朋友跑去了以前叫真鍋現在叫作客喜康的咖啡廳打晚班工,我則去應徵了一個奇怪的工作。那時人們在家看片的主流是VCD,DVD還是比較高端的儲存載體,坊間多的是錄影帶出租店,百視達剛進軍台灣沒多久,來勢洶洶。線上串流平台?一般平民老百姓還沒想那麼遠。
那是在報紙上看到的徵人廣告,夜市攤子誠徵顧攤人員,男女不拘,免經驗,日領。
這現在一看就知道是騙人的,但那時候年輕,以為什麼奇怪的事情都叫作「機會」。
我便打了電話過去詢問,接電話的男人說他有太多場攤子,忙不過來,要找人幫他顧攤。
顧什麼攤子呢?
賣片仔。對方操持著台語回答,會使沒?
猶豫了一下,我說可以。
賣片仔就是在賣音樂唱片、兒童教材影片、電影光碟或遊戲光碟的攤子。
這人的攤子不走逢甲夜市、一中街或中華路這類固定夜市,專跑流動夜市,所以我每天上工的地點都不一樣,大多在台中市區,最遠也曾去過彰化。
時序已近秋冬之交,我騎著一台舊125,每天頂著冷風到他指定的夜市攤子。
要做什麼呢?只要到攤子後面坐著就好,不用吆喝,客人來了也不用招呼,讓他們自己挑選就好。
第一天,我枯坐了幾小時,帶去一本小說幾乎看完,偌大的夜市,人馬雜沓,就幾個男人湊上來摸摸看看,沒半個人要買。
大約在靠近十一點的時候,有個瘦小猥瑣的男人從我攤子旁邊站起來,看上去個頭恐怕還沒有一百六,頭髮是鳥巢卷,滿嘴檳榔紅,身上穿著垮垮的T恤、襯衫跟垮垮的褲子,腳下耷拉著歪歪的拖鞋,露出鞋外的腳很髒,腳趾甲嶙峋,蠟黃死黑。
原來,我以為是休息中的顧客或是拾荒乞丐的那個人,就是這攤子的主人,他一聲不吭掏出五百,說我可以走了。
第二天,去了另外一個夜市,第三天,再去另個夜市,那陣子,我幾乎跑遍大台中所有知名夜市,每一次那男人都在旁邊盯著。
跟他聊了幾次,他對我沒什麼興趣,也不太想聊自己,我們之間百無聊賴,兩三個月了也不認識彼此。
那攤子上賣的,都是盜版光碟。
彼時,台灣還在大補帖的時代,想要什麼內容,都有人可以燒錄給你。
做了幾個月,那年將到年底時天氣很冷,我萌生退意,一個晚上什麼都不用做就有五百可以領雖然是挺好賺,但這工作實在無聊,每次領錢我都沒什麼真實感。
而且,傻子才會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多請一個人頭來顧攤子。
不知過了多久後的某一天,我在電視上看到一段新聞,警方破獲了盜版光碟工廠,畫面裡是一墩一墩的光碟塔,幾個看不見臉的嫌犯蹲在旁邊牆角。看著新聞畫面,我一直想著那個人,他的黑瘦、他那幾乎可以當作兇器的腳趾甲、有時過大有時又過窄的衣服、他青黃不接的臉色、臉上那紅豔豔的嘴孔,還有,領錢時偶爾碰到他的手,永遠都是冰冷的。
我從不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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