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被訴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昨天開庭進行準備程序,除宜蘭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承認偽造文書,林姿妙及縣府官員等十三人堅稱清白,原被檢方認為認罪自白的三官員當庭「翻供」,強調沒有貪汙等犯行,讓全案增添變數。
林姿妙在開庭前號召鄉親關注審理過程,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到場旁聽,但他表示很失望,沒聽到林姿妙還原什麼真相,更沒有看到證明了什麼清白。
林姿妙在開庭結束後反打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江聰淵宜蘭市長任內的農用證明有問題,批栽贓抹黑太超過;江聰淵則回擊,「不要胡亂指控,誠實才是上策」。
宜檢偵辦林姿妙涉弊案起訴分四部分,包括羅東鎮一五五八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及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九十八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起訴林姿妙等十五人;除陳正□及林錫欽認罪偽造文書,其他十三人均拒絕認罪。
遭指控的官員更紛紛喊冤,其中,縣府農業處農務科前科長吳東原及農業處長康立和,原被檢方認定偵查中自白而求處減刑,但吳東原表示,因廉政官不採信他所說的,自己又因疫苗副作用而身心俱疲,問訊時可能講錯;康立和則強調一五五八地號從來沒有變更,一直都是農地農用,上面都有種果樹,一改偵訊時說法。
另外,檢方起訴揭露九十八地號一案,源自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的證詞,檢方認為吳自首而請求免刑,他承認起訴客觀事實,但否認貪汙及偽造文書。
針對特殊洗錢罪,林姿妙否認犯罪且強調清白,堅稱沒洗錢也無財產來源不明,相關金流是借貸關係,金錢往來都很清楚,被起訴「心裡很難過、很痛」。她女兒林羿伶表示,監聽譯文未完整呈現本意,她當時是說「我看文一下」,起訴卻變成「應允協助處理」,反問:「我什麼時候答應要處理?」委任律師郭美春質疑全案是政治追殺,虛構不存在事實。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針對宜蘭縣長林姿妙邀請鄉親到法院旁聽,讓她把真相還原、證明清白,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昨諷刺,法院開庭不是大聯盟的世界大賽,更不是台灣職棒的總冠軍賽,林姿妙不必號召啦啦隊進場。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表示,林姿妙沒有選擇在法庭上說清楚講明白,反而操弄民粹、號召群眾到法院外面干涉司法,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可取。
民進黨團副書記長林楚茵說,檢察官面對資金作了了九十九次訊問,林姿妙有高達四十二次回答「我忘記了」,這些金額高達七百多萬元,不是真傻、就是裝傻,憑什麼擔任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