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有數億新市民在城市就業,「樂業」的同時,如何能在城市更好「安居」,是他們面臨的問題,也是今年大陸全國兩會期間民生領域的關切之一。中新社報導,大陸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所長張斌表示,一些城市中低收入群體居住條件簡陋,外出打工農民工群體不能在生活工作的城市安居,一家人長期多地分居,這是大陸當前亟須補上的重點民生領域弱點。
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此前指出,新市民和青年人往往工作年限短,收入相對較少,購房和租金支付能力弱,租金與區位的結構性問題成為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租不好房的現實問題。
實際上,助力新市民「住有所居」,大陸官方已在行動。數據顯示,2021年、2022年,大陸全國建設籌集330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大約可解決近1000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大陸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楊德才指出,2021年調查數據顯示,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靠租房來解決住的問題,但部分新市民居住條件相對較差,尤其是群租房在沿海地區仍普遍存在,因現有的戶籍、社保等限制性規定,多數新市民難以達到大陸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住房保障資格條件。
更好實現新市民安居,需要加強政策設計和制度改革。楊德才建議,可以根據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不同群體的住房狀況和需求,編制住房保障建設發展規畫。
同時,設立新市民住房保障議事協調機構,明確新市民住房保障的責任主體、責任分工,集中審議、協調解決保障性住房籌集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加強協調配合,嚴格監督考核,確保工作落實。
金融手段也可為新市民安居作出貢獻。張斌提出,設立新市民住房保障基金,既能幫助化解開發商沉澱資產和行業資產重組,也能為農民工和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保障房。
在他看來,新市民住房保障基金是對現有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補充,突出了對未納入現有住房保障體系的中低收入群體的政策保障,同時發揮了化解當前房地產市場風險、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和提振內需的作用。該類政策性住房金融保障機構在發達國家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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