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雨連綿的冬日,一天天泡得盆地軟了,癟了,高樓搖搖欲墜,就要跌垮下來。
想起初次來到這座城市,也是這般天氣。四人一間的狹隘寢室,窗外永遠是灰濛濛的午後,彷彿擦不掉陳年髒汙。出去撐傘,風挾著細雨掃進傘裡,打在身上,髮上,眼鏡上,渾身發涼,只能握緊傘柄護住自己。
大學以前住在嘉義,冬天寒流來襲也冷,但南部的寒風是身外物,掠過身側不多停留,台北的風卻滲著雨,侵膚入骨。那年頭還不時興羽絨衣,看著一襲襲大衣匆匆走過,雨滴只沾在表面,進教室脫了大衣,便是一條乾爽身軀,我猜這是台北人過冬保暖的穿法。
我開始想要一件大衣。
要買東西,校園外羅斯福路有一排店鋪。傍晚天色一暗,便亮起圈圈暖黃,燈光下麵包散發香氣,高高低低的鞋靴,金屬釦環在皮革上閃耀光輝,呢絨外套帽緣鑲著一圈毛,引人忍不住伸出凍僵的手指觸摸。
儘管現在看來不過是一件衣服,當時穿著泡濕的球鞋,瑟縮趴著櫥窗看,確實有點賣火柴的小女孩意味。然而在毛毛雨夜,成串通明的光和熱,仍引我隨著人潮一路踉蹌一路看,逐漸學會了逛街,大起膽子用指尖搓捻衣料,在飾品攤位前戴上戒指翹著手左右轉動,或是邊對過分殷勤的店員點頭微笑,邊踩進一隻皮鞋試試軟硬。
那年我買了一件藍紫色毛衣,還有穿了一次就被陣雨沖爛的假麂皮鞋。大衣太貴,我躊躇了又躊躇,買不下手。裹著毛衣,我像一根藍紫色的色鉛筆,在校園內外胡亂塗鴉,晃蕩著度過春寒。
逛熟之後,我覺得公館商圈和羅斯福路,像嘉義市區的放大版。眾人等在公車站牌前,急衝衝上下班,難得放鬆時,便在附近尋找簡便的物質歡愉,一支沾了花生粉的豬血糕,一雙殺了五十塊的耳環,就能抵銷整日疲憊。即使下水道穢臭濃烈,垃圾桶不時滿出垃圾,我還是常到這裡閒逛覓食。這裡有點髒,有點亂,但對異鄉人而言,熟悉就是可親。
跨過十字路口,轉到大學門口對面新生南路上,誠品書店與巷弄間的咖啡館,展現的是台北另一面。透過書店落地玻璃窗,可以觀察到停留在一樓的人們,周身透著微微矯作的氣質。男子翻著雜誌,有意無意讓他人目光停留在agn□s b白襯衫袖肘皺褶上,女子斜披著民族風斗篷,流蘇混著黑髮長長垂落,兩人之間空氣緩緩凝聚,彷彿在放映一齣侯麥(□ric Rohmer)的電影。我在門外張望,感覺藍紫毛衣闖進去,會毀了一個完美的長鏡頭。
偶爾我還是會去誠品看書,門一開就低頭鑽進地下室,地下室的人沒想要讓人觀賞,都歪七扭八靠著書櫃讀書。我常縮在某個角落,看遠流出版的一系列電影叢書,想起費里尼電影《卡比莉亞之夜》(Federico Fellini, Nights of Cabiria)的卡比莉亞,睜著圓圓孩童的眼,窺看她進不去的繁華顯煥,是費里尼電影裡最完美的丑角。或許我在台北可以扮演一個卡比莉亞,旁觀中產階級朦朧的魅力?我對鏡模仿她睜大眼,臉上卻沒有半分她獨有的純真滑稽,鏡子裡的笑容怪異而尷尬。
可能我真正想當的不是卡比莉亞,而是當一回侯麥電影的女主角,即使是《綠光》(□ric Rohmer, Le Rayon Vert)裡神經兮兮,動不動莫名啜泣的黛芬(Delphine)都好。不需要非常美,有一襲鮮潔大衣,下頦縮在圍巾裡,走進咖啡館,從容點一杯咖啡,倚坐在窗邊就好。柔黃燈光從肩頭流淌到靠在桌面的肘彎,彷彿排練了一千次般優雅,隔斷了庸常與土俗,塵埃沾不上身。
朋友要我練習放鬆,多模仿他人言行,就能佯裝成這都市一部分。有一次我和社團學長約在西門誠品門口見面,陪一個新來的女生購物,三人前後站在電扶梯上聊天。第一次見到不賣書的書店,我探頭看室內格局,學長笑說:「不要東張西望,這樣很像鄉下來的。」
我仍然笑著,震驚學長如此輕易說出「鄉下來的」。站在我身後的女孩轉過頭,假裝沒聽見,她的體貼令我窘迫。電扶梯緩緩下降,笑容黏在兩片唇上,褪不掉。
藍紫毛衣穿了一段時間鬆了,袖口起了毛球,扯出紛紛擾擾的線頭。台北的寒風太凜冽,我需要大衣嚴實捂著身軀,不暴露任何軟肋。台北是一個個毗鄰錯落的商圈,陳列著愛、溫暖、美貌、自尊、友誼、體面、仰望、智識、文化,懸吊著一張張價碼牌,有些區域能自在進出,有些沒那麼容易進去,一股蠻勇闖入,可能負傷撤出。我在商圈與商圈之間流連,撈拾過去我所豔羨的藝文知識,寄望文化資本撐起我的拱肩縮背。我追逐著那些光鮮的符號,直跑進盆地霧靄裡,嗆得涕淚俱下,卻不明白是什麼緣故。
大學期間我的精神愈來愈耗弱,偶爾走在街上,會失去方向感,困陷在川流不息的人潮間,任無數肩膀擦撞。就這樣恍恍惚惚,在好幾個地方輾轉租房,畢業,失業,就業,再失業,喪父,經歷了一段艱難生活。
最後女友說服我到城郊居住。搬家時拎著行李,出了捷運站,轉進幽邃蜿蜒的小巷,才晚上七點半便燈火寥落,住宅隱沒在黑暗裡,像極了嘉義鄉下。我的心往下墜,努力讀書好些年才離開鄉間,沒想到騎著旋轉木馬兜一圈,音樂停了,下馬,結果還是枯索無聊的日常。隔壁傳來電動遊戲的嘶吼,我蜷在沙發上,行李袋敞開口,抱怨也來不及了。
隔天電動遊戲音效停了,窗外響起電鑽聲,女友去上班,我還在睡,日光透過窗簾,照進白濛濛一片。我應當起床,但似乎沒有必要。從紗窗間隙,可以瞥見天空無人性的藍,樹逕自生長,所有事物敷著陽光,光卻觸不到我,桌椅雜物都像裹著保鮮膜,與我隔了一層。我吃了抗憂鬱和抗焦慮藥物,翻個身又滑進被窩,再睜開眼滿室昏暗,一天又過去了。
女友不明白為何我不喜歡城郊,我頭腦混沌,試著組織語言向她說明。儘管我厭惡屢屢延遲發薪的前老闆,還有那段沒日沒夜趕稿的日子,能夠在市中心工作,仍讓我感到自己有些微價值可供利用。搬到郊區像流放邊疆,沒有商業區的生機搏動,也沒有大學周邊的競爭暗流,只有成排老舊公寓,舉凡阿嬤罵孫、夫妻吵架、唱卡拉OK走音,都聽得一清二楚。我恐懼這濃郁的生活氣息,害怕像少女時期膠黏在家鄉,糊里糊塗活下去。
生活本身就不容易,女友說。
什麼是生活?我感到迷茫。大學時生活是上課和寫作業、打工,畢業工作後便是寫稿、出差。我以為做好他人為我安排的事情,便是生活。憂鬱症加劇後,我辭職在家休養,幾乎足不出戶,有大把時間讓我熬過焦慮的凌遲,對抗藥物暈眩作嘔的副作用,費了許多功夫,荒廢的生活功能才慢慢復甦。我試著動手洗晾衣服,聽垃圾車的音樂,衝下樓倒垃圾,將這些簡單的家事分解成一個個動作,慎重其事對待,像精神上的復健,遲緩而重複地前進。
憂鬱症的生活也是生活。情緒穩定到一個地步,我終於敢一個人出門,舉著相機,四處探察郊區環境,躡手躡腳跟著貓尾巴尖,走近半傾圮的四合院菜園,看牠溜進雜草叢裡,非常惋惜。有時也會遇見在家門口坐著小藤椅的老人,瞇縫著眼覷看我,納悶怎麼有人大白天無所事事閒晃。我告訴他們,我在拍攝工作用的照片,老人立即釋然,還會展示他栽種的茶花,招呼我按下快門:「今年花開得真好喔。」郊區是隱藏在台北角落的庶民窩巢,新建的大樓夾在舊公寓和小公園間,宮廟前不到三百公尺就有長老教會,老時光交疊著新時間。人們不去想什麼是生活,他們只是走路、買菜、遛狗,有陽光的時候曬棉被、曬菜脯。
某一年我擁有了第一件大衣,是女友給的,深灰混呢料子,前胸一排圓釦,另有一排暗釦藏在暗門襟後,把濕冷隔在外頭。冬雨飄瀟的天氣,女友想帶我去台大附近她喜歡的咖啡館。我和她走到咖啡店舊址,發現店收起來了,轉到誠品書店前,女孩們穿著長版繭型大衣,古著碎花紗裙下,長腿踩著踝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鮮妍明麗,樂於展示的總是在一樓徘徊。往昔黯淡如我可以躲到地下室,現在的窮學生有什麼地方可去?我把手揣在口袋裡,戳著襯裡小小的破洞。
在台北,我用青春交換了寒冬中一絲暖意,不太清楚值不值得,但我不後悔。寒流來了,我拉緊了大衣前襟,愈走愈快,愈走愈快,快到錯以為自己,正要趕赴另一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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