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歐先進國家對半導體晶片生產基地的激烈爭奪,掀起社會關於晶片製造「去台化」的爭辯。11月17日行政院院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號稱提供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以獎勵關鍵性高科技產業能繼續在台研發投資,化解政府放任強國剝奪台灣產業競爭優勢的社會疑慮。
48年前的「小欣欣豆漿店」早餐會,七位政府決策官員與科技先進確立發展積體電路的科技發展政策,造就半導體成為台灣今天唯一能在世界搶盡風頭的產業。根據集邦科技調查,去年台灣半導體產值在全球排名第二,其中晶圓代工更以64%市占率高居全球第一;今年台灣12吋約當產能占全球晶圓代工48%。在當前數位化革命、疫情與國際政治對立環境下,台灣半導體產業愈顯重要,卻也引發他國對我們領頭羊企業的覬覦。
今年8月美國總統才簽署「晶片法」生效,計劃要用390億美元來補助半導體業者建廠及設備採購,並提供25%的所得稅抵減。如今行政院亦想透過「產創條例」,以租稅減免措施留住先進半導體製程,社會因此暱稱「台版晶片法」。
行政院規劃企業若符合特定研發規模、密度與有效稅率,便可擁有25%前瞻創新研發支出與5%採購全新先進製程設備費用,每年可分別以抵減前應納稅額30%上限內減免營所稅;此項租稅優惠期間預計實施六年,國外企業亦能適用。
若與各國爭取半導體業者的優惠措施比較,台灣的獎勵似乎就有些寒酸了。美國除租稅抵減外,每件半導體投資案的補貼金額可達30億美元,日本則要用6,000億日圓補貼50%的建廠費用。歐盟研議明年6月前要推出「歐盟晶片法」,目前亦規劃430億歐元補助50%的半導體投資。台灣則似乎有信心能僅以租稅抵減與他國抗衡。
社會對於「台版晶片法」的反應看來是糾結的。業者代表SEMI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表態歡迎,但有輿論認為政府優惠有限是謹小慎微的作為,亦有人評估營所稅減免僅是縮小與外國巨額補貼的差距,讓人有「沒魚蝦也好」的感覺。
由於政府的減免獎勵設有高門檻前提,有業者便擔心僅少數企業受惠;多數廠商被摒除在外,未來恐會造成「馬太效應」,反而影響既有產業生態的平衡。
大家其實都明白,台積電(2330)赴美設5奈米晶圓廠並非出於自願,而當張忠謀在APEC返國記者會揭露即將敲定後續投資3奈米工廠時,更造成社會的震驚。政府官員無論如何緩頰,國人已經懷疑政府捍衛高科技產業的決心。連帶地,「台版晶片法」也恐被解讀為力度不夠的虛應故事。國內先進半導體製程若無積極輔助,社會擔心的「去台化」恐終將成為事實。
社會納悶行政院推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的優惠減免對象混沌不明,未來還要等修訂實施辦法後才能確定。我們可想見,這樣的立法規劃必會造成廠商遊走關說,政府施政顯然亂了套。更有甚者,國人關切的「財政紀律法」已被置之腦後,而「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亦不見了蹤影。我們現在也只能期待立委能把關,慎審投資抵減適用範圍、資格與規模條件,以避免行政部門任意開啟補助對象的巧門。
我們懷疑政府對先進半導體產業的優惠措施,能有效對抗地緣政治衝突強度。人民放棄稅收以獎勵企業發展先進生產技術,但最後卻仍可能被強國以政治力剝削。「台版晶片法」因此有必要學習美國「晶片法」的做法;為維護國內高科技製程的領導地位,凡使用優惠措施的企業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將研發成果輸出國外。如果政府真心力拚台灣半導體產業不被「去台化」,那麼就煩請拿出魄力提出具約束力的「產業創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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