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史達偉八月卅一日在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主辦的研討會中,逐條念出雷根總統一九八二年的「六項保證」備忘錄,卻被發現與美國在台協會公布的「六項保證」原文有所出入,主要是出現在第五項保證。
解密文件原文是說,美國政府「並未改變對於台灣主權的立場」(Has not altered its position regarding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不過,史達偉的講法卻變成美國政府「並未同意對於台灣主權採取任何立場」(The United States has not agreed to take any position regarding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學者:出現兩版本落差還算合理
政大外交系副教授黃奎博說,他認為兩個版本的文字意思還是有重疊,並非完全不一樣,一說這是當時的國安顧問把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李潔明找去口述,也有人說是寫在紙條上,這是當時時空背景下的產物,所以出現兩版本落差還算合理。
美國在台協會(AIT)八月卅一日公布兩份解密文件,攸關美國對台軍售立場。白宮國安顧問歐布萊恩在七月十六日解密兩份電報,AIT卅一日公布,並指「六項保證」始終是美國對台及對中政策的根本要素。
同一天,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史達偉參與智庫活動也談到此事,重申六項保證與一中政策,並鼓勵大家去看解密文件內容,理解對台政策。美方重申一中政策,除讓台北安心,更可能的是讓北京知道美國不會跨越一中紅線。
被問到此時選擇解密相關電報內容,一名白宮國安會資深官員以電子郵件答覆記者表示,美國的一中政策明顯不同於中國的一中原則,一中政策依據的是台灣關係法所規定的義務,三聯合公報的共同承諾,及雷根對台北的六項保證;美國致力於長期存在的美國政策。該官員說,國安顧問解密自一九八二年的六項保證相關電報,是因「在此問題上不應存在混淆。」
根據解密文件,在美中發布八一七公報及雷根口述草擬六項保證備忘錄(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的一個月前,國務院政策次卿伊戈柏格七月十日發給李潔明電報,指示李向蔣經國說明美國對台軍售的立場,其中包含六項保證內容。
電報指出,美國不會順應鄧小平對美國副總統布希所提「在一定時期內終止(對台)軍售」的要求;已要求美國駐中國大使恆安石將公報草案的提案傳達給鄧小平,並口頭轉告鄧小平:「總統(雷根)說已在最大限度的彈性範圍內答覆。」
美中簽署八一七公報,其中對台軍售質與量逐步遞減的要求,多年來皆因雷根口述的一紙備忘錄,並未實際履行;雷根對台六項保證備忘錄被美國視為外交政策「永久必須執行的命令」。
這也是後來美國政府對八一七公報內容的理解,進一步延伸為美國對台的六項保證,以機密備忘錄方式存在,官員學者口耳相傳,蔣經國日記等均有記載;直到近年透過國會決議和官員口頭表達,正式見諸政府文件,共和黨二○一六年首度將其納入黨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