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落幕,硝煙未息,即傳來邦交國諾魯另覓新歡,一周後又傳出吐瓦魯可能生變的消息。建交斷交原非本基金關切重點,但如威脅我國對外經貿、外匯存底安全,全民都應高度關心。 外交部在記者會中表示,諾魯「索求鉅額經濟援助」,外交「不應淪為比價」,而對方在大選後「突擊」,是對「民主價值的報復,也是對國際秩序的公然挑戰」;經濟部也表示斷交對經貿影響「微乎其微」,一方面凸顯前友邦需索無度,另一方面也暗示小國寡民,無足輕重。至於不少網民留言,似乎認為斷交無關宏旨,其中也不乏一些情緒字眼,諸如清理要飯的、比蘭嶼還小、隨便啦、斷久就習慣等,這些官方或民間言論所反映的偏狹與冷漠,是真正值得憂心的。
也許是競選後遺症,許多人(或台獨工作者)已經習慣,唇舌間講爽就好,言論有無實益、能否解決問題,甚至反而製造問題,並不關心。建交斷交,用白話文講,就是是否承認一個國家。我們在學生時代就耳熟能詳的國家四要素,除了政府、人民、領土外,還有主權。主權其實是個簡略的說法,比較周延的措辭,參照有九十年歷史的蒙特維多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美洲國家一九三三年權利義務公約,詮釋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第一條,就是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換言之,獲取他國的外交承認,至關重要。少了外交承認,在國際法上,就不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國際社會的權利義務主體。諾魯斷交後所剩的十二個邦交國,就是我們賴以證明中華民國還是個國家,中央銀行有資格(權利能力)在四處開戶、購買並保存金融資產的憑據,換言之,也是全民累積超過五千億美元外匯存底的救生圈。所以不要小看任一邦交國,也不要暴虎馮河講些不交也罷、邦交斷光也沒關係的賭氣話,總統更應該針對最糟的情況(worst scenario)演習一下,這才是真正的國安問題。
去年,因宏都拉斯斷交、中美洲議會排除我國,本基金曾兩次(七月廿四日、九月一日)發表專文分析對我涉外經貿的影響,兩篇文末均含蓄提到要注意是否危害國際法上權利能力,宜審慎因應。當時因有輿論主張美國不會坐視,文中也特別提到美國國會確於二○二○年通過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特意在法律名稱中嵌入大寫TAIPEI,簡稱台北法),但徒具形式,法律通過近四年,先後已有三國斷交,從不見美國依該法第五條第三款「對於嚴重損害台灣安全或繁榮之國家,應研議以適當及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的方式,並經與國會諮商後,改變美國與該等國家之經濟、安全及外交往來」採取任何行動。考慮這種趨勢必將危害我國外匯存底安全、擾亂國際金融市場、影響區域經濟整合,總統、國安及外交系統應予高度正視,至少可以要求美國執行美國法律,以落實所謂「台北法」的立法意旨。
兩個月前,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28)在杜拜盛大召開,台北出發的立法委員代表團因不能進入藍區,向外交部大聲抗議,官員則表示各項活動均正常進行。事實上,於COP28舉辦活動在國際露臉的都是政府周邊單位,而活動場域也都在帛琉、馬紹爾及聖克里斯多福等國的場館,沒有這些「微乎其微」的友邦,我們能有立足之舞台?能說邦交國不重要?
新總統要上任了,不知看清楚問題沒有?(作者為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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