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不斷成最大民怨,政府雖成立打詐國家隊,但詐團仰賴的人頭戶卻日益增加,根據統計,過去五年自願賣帳戶的犯嫌人數從每年一萬多人到去年成長到逾兩萬七千人,今年更可能破三萬人,今年六月剛上路的洗錢防制法將單純賣帳戶都入罪,卻有案件仍獲判無罪,新法能否有效遏止國內氾濫的人頭帳戶問題,仍待檢驗。
根據警方的統計,二○一八年查獲的自願性人頭帳戶犯嫌(賣帳戶)人數是一萬○二二七人,隨後逐年成長,二○二一年達一萬七九八二人,去年暴增至二萬七七九八人,今年一至十一月,更已達二萬八八○七人。
法務部的統計顯示,二○二二年涉犯詐欺罪者則達十六萬九十九人,其中「單純提供人頭帳戶」人數達七萬九五九六人(包含自願賣帳戶跟被騙帳戶)。
此外,法務部的統計發現,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間,國內涉犯詐欺案件者有年輕化趨勢,詐欺罪被告平均年齡為卅一點三歲,較全部刑案被告的平均年齡低九點六歲;在電信詐欺恐嚇類別中的「單純提供人頭帳戶」的平均年齡,更只有卅點二歲。
近年因網路求職興盛,還有民眾透過出租或販賣銀行帳戶或手機門號賺外快,甚至因為愛情詐騙交付帳戶等情況,人頭帳戶及門號都淪為詐騙集團工具。
去年,楊姓女子透過網路尋得提供帳戶一天賺取三千元的機會,她上網聯繫後,號稱中階財務的詐團成員引介她擔任社群網站的購物員,工作內容是要點選特定連結網址,每搶到六十單就可賺取一百元工資。
短短數日內,楊女帳戶成為詐騙集團洗清贓款的中介站,全案共三名受害者共匯款八五○萬餘元曾匯入楊女帳戶內。被害人紛紛報警,地檢署起訴案件後,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在法庭上,楊女矢口否認與詐團有任何勾結行為,堅稱自己只是找工作。
檢察官表示,這類案件被告常稱「不曉得提供帳戶有犯罪」、「自己第一次提供帳戶」,或「雖然提供帳戶,但是沒獲利」,有人因此獲得法官判無罪;但也有人出示偽造的對話紀錄,遭進一步追查發現前科累累。
法務部今年六月增修洗錢防制法「無故收受帳戶罪」及「無故交付帳戶罪」,擴大處理人頭帳戶問題。但以最近法院判決結果,仍有人獲判無罪,法務部主張,法官不見得埋單,網路還有不少協助人頭戶取得無罪判決或不起訴的律師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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