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保育志工陳盡川(中)、蕭再泉(左)及澎湖縣農漁局公務員暗夜乘著快艇出海,要嚇阻潛水打魚等非法漁撈亂象。記者王慧瑛/攝影 | | | 澎湖、屏東小琉球等地潛水器漁業橫行,利用夜間魚類警覺性差,以魚槍獵捕藏身石縫中高經濟魚類,這些魚多為種魚或亞成魚,保育志工形容是「抄家滅族手段」,集中單一物種,易造成特定魚種資源枯竭。學者直言,魚槍只是工具,「貪婪的人心,才是生態衰竭的凶手」。 6月19日夜晚9時許,澎湖海上布滿載遊客賞花火節焰火漁船,洋溢節慶氛圍,卻有一艘快艇往虎井嶼方向駛去,船上有海洋保育志工陳盡川、蕭再泉及縣府農漁局公務員,公私部門攜手出海夜巡,要嚇阻使用潛水器打魚的不肖之徒。 陳盡川和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是夥伴關係,與農漁局、警察局、岸巡等單位有共同群組,海上任何風吹草動,會相互提醒、通報。潛水打魚集團會監控陳盡川的快艇是否出動,雙方諜對諜。 所謂潛水器漁業,是指漁民在漁船或遊艇上放置空氣壓縮機或背負空氣瓶,供潛水人員長時間在海底從事捕撈行為。陳盡川說,從事潛水器漁業觸犯漁業法的行政罰,處3萬至30萬罰鍰,一次出海有機會進帳2萬元,在利之所趨下,許多漁民有恃無恐。 「利用暗夜作業,直搗魚群的家,是粗暴做法!」蕭再泉說,夜晚魚在睡覺,警覺性差,這些魚多為種魚或亞成魚,即將抱卵繁衍下一代,「抓一條少一條,對生態、永續相當不利」。 吳巡龍坦言,要找民間夥伴加入巡守海洋行列不容易,鄉親顧慮和公部門合作會被視為「抓耙仔」,在地方難立足,除了陳盡川,難找到第二艘民間願意應援的漁船或快艇。 「陳盡川有『小強精神』,守護海洋打死不退!」吳巡龍提到,2020年6月,陳盡川曾被人打到頭破血流,相隔3個月快艇遭縱火燒毀,他沒因此退卻,很快購入另一艘快艇,護魚態度堅定。吳巡龍也因施鐵腕嚴辦毒魚、電魚、炸魚等非法漁撈,查扣被告漁船,手機收過嗆聲簡訊,住家附近被吊死貓,帶有恐嚇意味。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丁國桓表示,潛水器打魚若改為刑事罰,海上搜證有其難度,漁具是被人使用的工具,有利可圖才是問題。曾有民團倡議在魚槍打魚未禁止下,拒吃「穿孔魚」,也算是為生態盡分心力。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