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指派採訪,才不會來到這裡
「我不要!我不需要那證書!我已經受夠了!」
我承認我對一些事情有強烈的想法,但我也是個和平主義者(或紙老虎),不容易對不熟的人發脾氣。但在凌晨四點的黑暗,往海拔5895公尺攻頂前,我忍不住了。零下十五度的溫度,不肯停下的狂風,我穿了七件衣服、三條褲、三雙襪子,能穿的配件都穿上,嘴裡吐著白煙,愈來愈稀薄的氧氣讓我喘不過氣來,往上走兩步就要停一步休息喘氣,身體冷到發抖。我的雙腳已經從一開始的冰冷變成起水泡的灼熱,混合著累積乳酸的疲勞,轉化成疼痛後,又進而沒知覺了。雙腿也沒有力氣再抬起來走,身體有如硬生生拖著兩條肉在移動似的,整個人都覺得很沉、很重。
「妳可以的,很快就到了!」山姆激勵我。
山姆是位女性,是東非國家坦桑尼亞吉力馬札羅山的登山嚮導。當時整個吉力山上就只有她一位女性登山嚮導,身材不高,但瘦削中有肌肉,體能不容少覷。每次的登山之行都要七天六夜,她旺季一個月攻項達三次。
吉力馬札羅山絕不好惹,在攻頂前我們已花了五天四夜的時間走到四千多公尺。當時沒有登山、健行經驗的我,若不是被指派採訪,才不會來到世界七大洲高峰之一,非洲最高的山峰。這些天我們從攝氏三十度的熱帶雨林,穿過荒野、高沼地,到高山沙漠,每個晚上都睡在帳篷裡。這一切靠的不是體能,而是身懷絕技的挑夫和嚮導;山上要保護環境,幾乎沒有建設,所有物資包括餐具、爐子、飲用水、帳篷、廁所等,都要靠他們抬上山。他們總比登山客晚出發善後收拾,又總比我們早到營地設好帳篷,讓我們吃得飽、睡得暖。所以我體能再普通,看著他們為了登山客頂著大包小包地走,開始那幾天都覺得很有衝勁,常和山姆邊走邊聊天,足以應付高海拔登山的狀況。
攻頂之夜,我們半夜十二點出發。縱然是深夜,月光燦爛地映照在雪地,我們一行登山隊伍頭燈也不用開,就踩著前人踏過的雪地,緩緩地、平衡著身體走著。我問山姆,妳覺得憑我能上到山頂嗎﹖她肯定地說:「不用怕,我們一起用Z字形慢慢走上去,妳一定會看到冰川﹗」
她一邊為我搓手保暖,一邊餵我吃零食
走了四小時,終於到5200米的雪線,腳下是鬆軟的雪和碎石交雜,一不注意亂了步行節奏,腳就插進深度到膝蓋的雪堆中。這時的空氣含氧量已降至平地一半,高山反應來襲,隊友有人肚子痛、頭暈、想吐。我前一晚幾乎沒睡,邊走邊如吞了安眠藥般渴睡。「不可以睡呀,會冷死的﹗」山姆搖著我。每次坐下來,眼皮就自動闔上,身體仍在發抖。「我不要攻頂了!我為什麼要攻頂?讓攝影大哥上去拍就好了。」作為愛面子、愛逞強的獅子座,難得大方承認自己就是爛,可見當時意志力多低。
「很快就到了。」山姆從未停止鼓勵。但我知道那只是話術,登頂的位置根本不在視線範圍內呀。「我不要上去了!我已經五天沒洗頭、洗澡了,上去拍照也很醜。」我開始搬一堆胡亂拉雜的理由推託。「妳戴著帽子,沒關係。」「我就是要往下走!」「妳會死!」「妳說謊,根本還有很大段路吧!」「快到了,停下來只會愈來愈冷。」「攻頂的意義是什麼?證書對人生的意義呢?」「那是對妳人生的交代。」「為什麼妳一定要逼迫我呢?」「因為我不要妳以後後悔!」「我一定不會後悔!」說起來真慚愧,當時疲累到極致,簡直沒羞恥心了,一直鬼打牆找理由。但無論我軟弱也好、生氣也好,說什麼去爭辯,山姆總找到理由駁斥我,要我用雙腿登上山頂。
後來我不說話了,連爭吵的力氣也沒有。我沒有氣山姆,只是和自己賭氣,但神情語氣肯定不好。「我真的沒力氣了。」身邊的她仍持續打氣﹕「相信自己﹗妳可以的﹗」我像拳賽中場休息的拳擊手,她一邊為我搓手保暖,一邊餵我吃零食、送上熱水瓶。雙腿不聽大腦使喚,她撐扶著我走,每一步都像太空人漫步月球般緩慢。九個小時後,我站在吉力馬札羅山的Uhuru頂峰,臭著臉,笑也笑不出來,拍下了成功登頂的照片。
回到山下,山姆送上登山證書的一刻,得意地笑說:「怎麼樣?我就說一定要上去吧!」我嘴硬,故意裝作一臉不在乎,「我才不差這張紙。」
山姆和我不常聯繫,我們是社交網路朋友,她仍舊在東非當登山嚮導,生了小孩,在每年我生日時捎來祝福。當時她對我講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要讓我後悔;現在回想,由一個萍水相逢的人,成全自己人生不要有遺憾,對方是抱著多偉大的使命感呀!那條路成為我人生最重要的登山路,開□了後來我健行的興趣,在中南美洲的高海拔地區徒步時,在西班牙走著朝聖之路時,都記起了東非的登山之旅。她讓我克服的不止是一座山,而是之後生活的種種難關,都沒有撐不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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