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析兩岸關係,首先要釐清什麼是「中國」?
什麼是中國?什麼是中國人?什麼是中華民族?什麼是中華民國?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等。
在馬英九訪陸及蔡英文赴美的這段期間,這些多面向的問題搬上了檯面。
馬英九說:「追求和平,避免戰爭,致力振興中華,是兩岸中國人不可迴避的責任。」由於他此行呈現了「憲法一中」及「一國兩區」,因此他所說的「中華」或「中國人」,應當皆是站在中華民國的立場發言。
民進黨發言人回嗆馬英九。他首先斷章取義地掐掉了馬英九和平避戰的頭兩句話,只留下「致力振興中華是兩岸中國人不可迴避的責任」。然後嗆說:「誰跟你是中國人?我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但問題是:如果台灣人根本不是中國人,你說的中華民國還是中華民國嗎?
蔡英文到了瓜地馬拉。總統賈麥岱當面說:「對我們來說,台灣是唯一的真正中國。」未見蔡英文辯駁,她沒有說:「誰跟你中國,我們是台灣。」
美國眾院議長麥卡錫迎賓,在影音及印刷文書上均稱「台灣總統蔡英文」,綠營大受鼓舞,中共跳腳。但開個腦洞,麥卡錫若稱「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綠營會不會跳腳?反而中共是否會認為比稱「台灣總統」來得靠近「護欄」?
較早,中國外交部長秦剛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但馬英九在湖南大學則論及「憲法一中」及「一國兩區」。事實上存在兩部憲法,可謂「兩憲各表」。
秦剛這段話先說了一半,然後他接著說「對於兩岸來說,我們都有一個家,名字叫中國」,這段話卻與前段話出現邏輯上的斷裂。他說,兩岸都有一個「家」(沒說是「國家」),又說「名字叫中國」(沒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若說「兩岸都是一個國家,名字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寫不出來的。
這些片片斷斷的剪影,已足呈現「中國」在美中台三方的多面向。
其實,秦剛的兩段說法,似乎正好包涵了「中國」在兩岸的兩個面向。
一方面,各自實行實效的憲法,呈現了「兩憲各表」,這也就是胡錦濤時代所說的「各自相關規定符合一中原則」或「憲法說」,及馬英九主張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可說是秦剛前段表達的面向,可稱「各自憲法論」。
另一個面向則是秦剛後段說的「都有一個家,名字叫中國」。這個「家」及「中國」,在憲法及事實上,都不可能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而應當是指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的「上位概念的中國」,或「第三概念的中國」。
在大陸,一九九七年汪道涵提出的「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及「共同締造論」,即是此義;在台灣,如連戰、呂秀蓮、余紀忠主張的邦聯,施明德、蘇起等倡議的大一中架構,張亞中的一中三憲,等等,相互之間皆有這類「上位概念說」的交集。
這兩個「中國」的面向,「各自憲法說」雖可作「兩憲各表一中/一中各表」的引申,但畢竟傾向單邊主義,在實際上可能形成另類「兩國論」。因此,「上位概念說」,「有一個家,名字叫中國」,即可能是一個比較開闊的架構,為便利討論,可將這類思考概括為「大屋頂中國」。
大屋頂中國:在大屋頂中國下,中華民國是民主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社會主義中國;二者皆是一部分的中國,同屬一個大屋頂中國,亦即兩岸主權相互含蘊並共同合成的一個中國。
這味道是不是:一個家,名字叫中國?
但是,「各自憲法論」與「上位概念說」,皆難立足。主要原因是中共與台獨都要消滅中華民國,也就是中共與台獨皆持「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論」。《大屋頂下》對此討論已多,本文僅再提出一種思考:
中共說中華民國已經滅亡,究竟是中共不能接受中華民國?還是「中國」(那一個「家」)不能接受或不應接受中華民國?還是中華民族不能接受或不應接受中華民國?
是台獨要消滅中華民國?還是多數的「台灣人」要消滅中華民國?是台灣人從來不是中國人?還是台獨不讓台灣人做中國人?嗆聲「誰跟你是中國人?」的台獨政府還能披著中華民國的屍衣冒稱中華民國嗎?
這就是文首所說:要解析兩岸關係,首先要釐清什麼是「中國」?
有人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將「大陸地區」視為領土,不可理解,但這只是現實上的困境。唯若中華民國不說「一國兩區」,即被視為台獨,這卻是法理上的危機。不主張一國兩區,就沒有憲法一中,陸委會就不存在。
除非要台獨,兩岸都要面對中華民國。「各自憲法論」可以在「兩憲各表/一中各表」下維持住兩岸分治的現狀;但若連「各自憲法論」亦不能維持,兩岸關係就不可能和平穩定。
「上位概念說」顯然是一個較具發展性的路徑。在一個叫做「中國」的「上位概念」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中華民國。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你。中共不消滅中華民國,台灣不搞台獨。
本文認為,馬英九此行可說既是「各自憲法論」,也是「上位概念說」。
馬英九當然不是台獨,也當然是中華民國。他強調「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的實行與實效,也併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論述。這是「各自憲法論」,或一中各表。
同時,馬英九呈現的架構,也可包涵「上位概念說」。他說:「和平,奮鬥,振興中華。」又說:「兩岸青年共同以振興中華為己任,用青春譜寫民族復興的華美篇章。」
在此,馬英九不啻是以「振興中華」與習近平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對應。只是,馬英九所說的「中華民族」,應當是包涵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華民族」,當然是「上位概念說」。
綜上所論,無論「各自憲法論」或「上位概念說」,都不能沒有中華民國。「各自憲法論」是「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上位概念說」則是「共同締造論」或「振興中華/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兩岸不必為了「一個中國」吵來吵去。大屋頂中國也是一個中國,大屋頂中國就是一個中國。
大屋頂中國可以涵容「各自憲法論」,也可以成就「上位概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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