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首次談判以來,雙方的地位並不平等,缺乏談判籌碼的台灣,往往只能配合美方指示辦理。但甫落幕的台美TIFA會議,我方卻有主動提出多項要求的機會,主要關鍵就在於此次美國是要藉著與台交好,增強其對抗中國的政治籌碼。
具體地說,從今年以來拜登政府的施政及對外貿易談判內容,可發現其似乎依循著歐巴馬政府時代的商務部經濟競爭力顧問阿特金森(R. D. Atkinson)的論述前行。阿特金森曾以「權力貿易」(power trade,利用貿易達成政治或外交上的目標,提升本身在國際間的權力)分析中國強勢崛起,他認為,美國若要保住全球經貿規則制訂者角色,就須從國際貿易理論的思維與實際執行兩層面做出改變。
首先,在思維部分,傳統國際貿易理論認為各國要素稟賦不同,比較優勢各異,透過貿易交換彼此的優勢產品,可增進雙方福祉。但如今全球主要國家的經濟產值絕大部分來自製造業與服務業,農業產出占比僅約1%,先天環境稟賦帶來的貿易比較優勢不再明顯,一味地崇尚教科書上的比較優勢原則,未必能增進國家福祉。也就是說,當代只要透過適當的產業政策與人口政策,各國政府可以主動「創造」出比較優勢,甚至可能在各個經貿領域裡達成全面性的絕對優勢。而北京政府推動「中國製造2025」積極創造自身競爭優勢,並將其化為權力貿易的利器,即是顯例。相形之下,慣於從事自由貿易的美國,其政府部門在貿易方面的機制與制度設計,傾向「發掘」或「保護」自身的比較優勢,而非創造優勢。所以,美國應設立研究比較優勢的專責機構來構思策略,分析對手的優勢之處,且創造與發展自身的比較優勢,再加以反制對手。
其次,在實際執行層面上,美國對外貿易除了追求經濟利益外,也必須將國家安全納入考量。舉例來說,在國家安全的天平上,養殖產業與晶圓產業的重量絕對不同,後者的建立往往耗時甚久且難以取代,但任何國家內的利益團體與選票壓力,都有可能讓政府做出放棄晶圓產業來保障養殖產業利益的決策。為避免此情形發生,當貿易談判碰觸到有關國安議題時,專責機構必須能給予適當的建議,並對國內反彈聲音提出解方。
此外,阿特金森也認為政府的政策設計應當讓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一致,使企業在規劃策略與執行決策目標時,能符合國家政策需要,尤其如半導體產業等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產業。這樣一來,政府才能有效地建立起貿易比較優勢,縱使無法超越貿易對手,也能削弱對手的競爭優勢。觀察近期美國以政府預算補貼IC設計,鼓勵外國晶圓代工業赴美設廠,即可看出拜登政府的政策方向與阿特金森的建議若合符節。
那麼,當拜登政府左手強化國際盟友關係,右手厚植國內產業競爭力,以便用權力貿易手段反制中國之際,台灣該如何在國際現實環境中,務實地謀求自身利益呢?第一,政府與後續台美貿易談判的負責官員在擬列各種談判細項之前,必須先體認到目前美國重視權力貿易戰略,勝過自由貿易的上層思維;第二,善用自身優勢換取實質貿易利益,如在確保高科技產業鏈優勢不減的前提下,適當地滿足美國的國安需求,促使其在經濟層面讓利,令台灣追求已久的重點出口商品調降關稅,或投資技術合作,甚至是台美自由貿易協定,或有機會在此次談判後續成立的工作小組結論中取得若干成果。
要言之,既然美中衝突已勢不可檔,身處兩強之間的台灣也無處可避,求存策略是不應過度偏向任一方,並應善用當前美方友台的機遇,以自身的優勢做為槓桿,為全體國民謀求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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